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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
用新作为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日期:2013-01-01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原创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 通讯员 张婷

  “我们将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做到知责明责、担责尽责,为持续推进法治伊犁、平安伊犁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12月1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洪流说。

  近年来,伊犁州分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推动伊犁州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伊犁州分院不断完善全链条司法责任体系,优化工作流程,积极构建实时监控、全员覆盖的两级法院联动“三维”动态审判管理模式,压紧压实院庭长、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各诉讼环节无缝衔接、高效运转。

  “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增强做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奋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洪流表示,接下来,伊犁州分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力度,以群众是否喜欢听、方式是否接地气为标准,以提升普法工作的服务品质为切入点,通过司法公开、裁判文书说理、发布典型案例、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普法“六进”活动等,向广大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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