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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督教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几点思考
日期:2018-12-13     来源:中国宗教学术网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党和政府在新世纪、新阶段对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新要求。那么,具体到基督教来说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能做什么?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

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原因,基督教很长时间里被视为“洋教”;随着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近60年的发展,基督教已经融入中国社会,摆脱了“洋教”面貌。中国教会已成为中国基督徒独立自主自办的教会,不仅能够与祖国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也能够与时俱进承担历史责任和社会责任,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2008年,中国基督教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基督徒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倡议书》,倡议书号召全国基督徒按照“一个基督徒应该是一个好公民”的要求,作光作盐,荣神益人;关爱需要帮助的人,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事工,努力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树立正确的财富观、职业观,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美好的家园。

一、继续加强神学思想建设,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和职业观

1998年,中国基督教开展神学思想建设。10多年来,各地神学思想建设都取得了广泛成果,越来越多的教牧人员和基督徒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开展神学思想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上海基督教为例,上海基督教1999年开始进行神学思想建设,围绕如何处理“信与不信”的关系,如何正确看待教外的真善美、教会的两重论,如何树立正确的圣经观,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等命题,举行多种形式的研讨会、座谈会,撰写神学论文,出版神学书籍。通过神学思想研讨,上海基督教教牧人员的素质得到普遍提高,深化了对信仰的理解,增强了基督徒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例如,在爱国爱教方面,清楚地认识到,爱国就是爱教,爱教就要爱国,爱国爱教是不可分割、和谐统一的整体。在伦理道德方面,认识到基督徒的行为不单单是在教堂里,也应当在社会上作光作盐。在对社会的关怀方面,认识到“一个好基督徒应该是一个好公民”,理当服务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在办教方面,更加深刻认识到坚持按三自原则办好教会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因为神学思想建设的开展,基督教的教牧人员和越来越多的信众逐渐走出了只关心个人的狭隘信仰模式,深刻认识到服务社会也是教会的重要使命之一。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上海基督教界向灾区捐款700多万元,充分显示了基督教教牧人员和基督徒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又能做些什么?笔者认为,在加强神学思想建设的同时,也当涉及基督教与经济学的课题,树立基督教的正确财富观和职业观。教牧人员在释经布道时应正确引导信徒,鼓励信徒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和职业观,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

二、参与构建和谐社会,深入挖掘宗教教义蕴含的和谐思想资源

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完全可以做出自己的努力。各大宗教都主张仁爱、慈善、和平。中国各宗教的教义中蕴含着丰富的和平、和谐、平等、宽容等伦理道德资源。基督教强调要爱人如己,崇尚“荣神益人,作光作盐”,提倡公平诚信。当代中国基督教有不少人提倡和解神学,原中国基督教协会副会长唐马太提出信徒与世人是有分别的,但是两者却不应该有隔膜,更不应该是对立的,他说:“信徒与非信徒虽然在信仰上是有分别的,但是,都是朋友,都是弟兄,不是仇敌,因此,在信徒和非信徒之间不应该让鸿沟存在。”丁光训主教认为人与神和好是基督教神学的永恒主题。这些教义思想,为构建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社会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此外,中国宗教文化能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十七大报告将“文化”提升到国家软实力的高度,认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而宗教文化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融汇着古今中外不同性质的文化,可以成为先进文化的一种资源。基督教在与中国文化的结合上起步相对较晚,但是基督教在中国的文化角色更容易受到关注。基督教只有深深扎根在中国文化的沃土中,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并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十七大报告还提出,要“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中国基督教分别于2005年、2006年、2007年在香港、美国、德国等地成功举办了“中国教会圣经事工展”,取得了极大成功,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三、积极参与慈善活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中国宗教公益事业具有悠久的传统,五大宗教在服务社会、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就基督教而言,基督教是一个讲爱的宗教,爱是基督教之精髓。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合乎基督教的圣经教导,是基督徒的美德,也是发挥基督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用的途径之一。目前,基督教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比如:创办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慰问孤寡老人、助残助学、捐资兴教、扶贫济困、爱心赈灾、修桥补路等。笔者认为,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基督教在慈善活动方面,还需多样化,拓展服务领域,在推动灾民救助、孤儿救助、扶残救助、安老救助、医学救助等项目的开发和实施的基础上,也应该逐步向传统文化项目、环境保护项目等方面发展。教会也当考虑培养关怀公益事业的带头人,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不断巩固和扩大公益事业的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大幅度提高,但是有些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公共资源相对短缺,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仍然存在。基督教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应关心这些贫困人口,帮助激发他们的自助潜能,引导他们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特别是在慈善公益事业方面,不仅要在物质层面,更在精神层面给予鼓励和引导。

目前,中国基督教慈善服务正在蓬勃发展,形势喜人,但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有关慈善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在开展的慈善活动中,缺乏相关的政策支持,比如捐赠者不能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所以,应该出台有关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具体政策,加快慈善立法,完善法规,推动慈善事业走上规范化,使宗教慈善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作者系上海市基督教教务委员会主席)

http://iwr.cass.cn/jdjyjs/lw/201012/t20101213_3111609.shtml
责编:夏涛